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8号)、《湖南师范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实施方案》(校行发教务字〔2019〕170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探索、构建和完善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世承书院(以下简称“书院”)决定开展2023年学生动态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
世承书院大一年级、大二年级学生
二、调整时间
2023年6月—8月
三、调整原则
1.因个人原因,自愿申请调整出书院的学生,由个人提交申请表,并经专业学院和书院批准后,调整至相关学院对应专业班级学习,同时脱离书院的统一管理。
2.申请转专业成功的学生,脱离书院的统一管理。
3.动态调整所在学年课程期末考试(公共选修课程除外)有如下两类情况之一者,均应调整至专业学院相应专业班级学习:①有1门及以上课程期末考试不及格且补考未通过者;②有2门及以上课程期末考试不及格,补考通过但学年期末考试加权平均成绩(公共选修课程除外)在书院内所在专业排名50%以后者。
4.对于在专业学习、创新创业和文体竞赛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同学,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专业学院和书院审批通过后,可不参与动态调整。
5.对于不适合进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或有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留在书院学习的学生,应调整至专业学院相应专业班级学习。
6.动态调整的调出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各年级专业人数的50%,调入比例由各学院自行制定,调入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调出比例。
7.各专业学院可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在上述六条调整原则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本专业特点的动态调整工作细则,专业调整细则由专业学院负责解释。
四、调整程序
1. 个人申请。自愿申请调出书院的学生,本人填写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世承书院2023年学生自愿调出申请表》),于6月8日12:00前交至书院学业发展与指导办公室。
2. 专业学院调整、选拔。各专业学院根据本动态调整方案和各院动态调整细则开展工作,确定动态调整名单,并完成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于7月30日前将最终动态调整学生名单(填入附件2《湖南师范大学世承书院2023年学生动态调整学院名单汇总表》)、动态调整细则和增补方案的电子版、盖章纸质版各一份,报世承书院。
3. 世承书院公示、上报学校审批。书院将各专业最终动态调整名单汇总公示后报学校审批。
4. 动态调整工作所涉及到的学生宿舍调整、学籍异动、党团组织关系等相关工作,由书院、专业学院、教务处、学生公寓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完成。
五、调整工作要求
1.书院成立动态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书院动态调整工作。
2.专业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学院动态调整工作小组,具体指导和落实动态调整工作。
3.书院和学院动态调整工作具体联络人请加入qq工作群:748024757,联系人:郭老师,联系方式:0731-88873016。
4.动态调整工作要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5.本通知由世承书院负责解释。
湖南师范大学世承书院
2023年6月1日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世承书院2023年学生自愿调出申请表
2.湖南师范大学世承书院2023年学生动态调整学院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