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满足本科学生跨专业学习和个性化成长需求,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推动本科专业“四新”建设和复合创新型人才培养,根据《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跨专业选修课程管理办法(试行)(处发〔2022〕60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跨专业选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课程填报:各学院按示例填报《跨专业选课课程列表》(已上传为教务系统群内在线共享编辑文档),所有学院的所有专业课程 (含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 都可以作为跨专业选修课程供全校其他专业的学生修读,各专业原则上每学期至少要开放 8 门以上 (含 8 门) 专业课程供全校其他专业的本科学生选修,所有填报课程将作为跨专业选修可选课程导入系统。
填报时间:2023年9月12日上午10点前
2、学生选课:学校所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可跨专业选修其他专业的专业课程,与本专业的专业选修课模块共用学分。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根据自身的发展需求、学习能力、时间安排等,选择拓展性、高阶性跨专业课程,每名学生每学期最多可以修读 2 门跨专业课程,未办理选课手续者,不能参加该课程的学习与考核。
选课时间:2023年9月13日18点-2023年9月16日8点
3、选课结束后,无特殊原因不得改选和退选,确需改选退选的,应于2023年9月25日前提出纸质申请,经学生所在学院及开课学院同意后,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统一处理。
4、为保证教学效果,各学院要根据教师的工作承受能力、教学设施条件等,对开设课程门数及每门课程容纳学生人数进行调控,在满足本专业学生修读需求前提下,留出一定名额供非本专业学生跨专业学习。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跨专业修读课程的指导,避免选课的盲目性,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5、选课过程中,有技术问题,可咨询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联系电话:88872249。
6、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