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稿)》(校行发教务字〔2016〕7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补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因转专业、复学或出国交换等原因而导致课程未修的学生,在不影响本学期现有课程学习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跟班补修本学期开设的该课程。
二、组织实施
1、专业课的补修工作由各学院教务组织学生完成;公共课的补修报名工作由各学院教务办协助各开课单位教务办完成(由各学院教务办组织学生填写好各公共课《补修报名信息汇总表》后,将其电子版发给各开课单位教务办完成后续导入工作)。
2、公共课程安排已全部进入了教务管理系统,学各院可以从系统里导出课程相关信息以供学生参考填报。各公共课对应的开办单位如下表所示:
课程名称 |
公共课开办学院 |
大学英语 |
外国语学院 |
大学体育 |
体育学院 |
大学计算机基础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大学语文 |
文学院 |
高等数学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经济数学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教师语言与演讲 |
国际汉语文化学院 |
心理学 |
教育科学学院 |
健康教育(心理) |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
学校教育学 |
德育与班级管理 |
健康教育(生理) |
医学院 |
三、操作方法
1、组织学生填写《补修报名信息汇总表》;
2、根据《补修报名信息汇总表》,以附件2为模板生成《补修上课名单导入表》(备注:①此表是从教务管理系统导出、不可改动,从第3行开始填写,第1、2两行不能删除;②第C列“修读类别”都填“06”;③第D列“分组号”不用填写,但不能删除)。
3、将《补修上课名单导入表》导入教务管理系统即可(注:也可以单个手工添加,但务必记得将“修读类别”改为“补修”,否则学生将无法申请自修)。
四、时间安排
专业课的补修工作请各学院教务办于9月14日(周四)之前完成;公共课的补修报名、导入工作请于9月15日(周五)之前完成。
五、其他注意事项
学生补修原则上是跟班下一年级学习并参加考核。因课程冲突或其他不可抗因素而导致不能跟班的学生,教务办可在学生补修上课名单导入教务管理系统后、登录系统申请改为补修自修(自修相关工作将另行通知)。
2、学生可在办理补修报名手续的同时先自行跟班学习,授课教师应允许学生进入课堂。学生申请补修后,由各开课学院组织学生加入课堂,考勤自9月18日起计。
3、辅修专业/学位的课程补修,由各辅修专业承办学院完成,操作方法一致,但必须在辅修学号前必须加上字母F。
教务处
2023年9月11日